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商事法律体系中,企业注销并非可选项,而是特定情形下的法定义务。当企业出现特定经营状态或法律事实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启动并完成注销登记,否则将面临持续罚款、信用降级、股东连带责任等多重风险。对于外资企业而言,厘清需办理注销的法定情形,既是合规运营的底线要求,也是保障投资者权益、顺利退出市场的关键前提。

法定解散情形:企业终止运营的合法依据
1、经营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解散事由出现
乌兹别克斯坦企业设立时需在章程中明确经营期限。若期限届满且股东未决议延期,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条件(如特定项目完成、股东人数减少至法定最低标准以下)触发,企业需启动注销程序。
2、股东会决议解散
当企业因战略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或股东分歧等原因需终止运营时,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并表决通过《解散决议》。决议需明确解散原因、清算组组成及清算方案。
3、行政处罚导致的强制解散
企业若违反《税法》《劳动法》或《反垄断法》等法规,可能被税务机关、劳动监察部门或反垄断机构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处罚。此类情形下,企业需在处罚决定生效后15日内启动注销程序。
4、司法解散:法院判决强制终止
根据《企业登记法》,若企业出现“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情形,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向法院申请解散。法院判决解散后,企业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完成注销。
特殊经营状态下的注销义务
1、长期未经营且未履行年检义务
乌兹别克斯坦《企业登记法》规定,企业若连续12个月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且未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将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单”。此类企业需在收到税务机关或工商部门通知后30日内启动注销程序,否则可能面临罚款或法人信用受限。
2、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终止业务
外国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若因母公司战略调整或驻在期届满需终止业务,需在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3、企业合并或分立后的原主体注销
企业合并或分立后,原主体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合并情形下,存续企业需提交合并协议、股东会决议及清算报告;分立情形下,新设企业需提交分立方案、资产分配协议及原企业注销申请。
注销登记的核心流程与合规要点
1、清算组成立与债权人通知
企业需在解散决议通过后10日内成立清算组,成员不少于3人(含会计、律师)。清算组需在官方报纸《Pravda Vostoka》刊登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告期为90日。
2、税务清算与清税证明
清算组需向税务总局提交最后一期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结清所有税款。税务部门审查通过后出具《清税证明》,这是注销申请的前提条件。
3、工商注销申请与公告
企业需通过司法部“电子政府”平台提交注销申请,附上股东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文件。审核通过后,司法部将在国家注册公告系统发布注销公告,公示期为30日。若无异议,企业进入正式除名流程。
4、银行账户注销与公章缴回
企业需凭《清税证明》《无债务证明》到银行办理账户注销,并缴回公章至服务中心。
未依法注销的法律后果与风险规避
1、行政处罚与信用受限
未依法注销的企业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法人及股东未来在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银行开户及签证申请。
2、债务与税务责任追溯
即使企业完成注销,若债务或税务问题未彻底解决,可能面临罚款、法人责任追溯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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