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加拉国设立外资企业的过程中,“是否必须任命本地董事” 是跨境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核心合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框架、行业实践、风险规避三个维度展开分析,为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

法律框架
1、《1994年公司法》的明确规定
根据孟加拉国《1994年公司法》第142条及配套法规,外资公司注册需满足以下条件:
股东与董事结构:外资公司至少需2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和2名董事,其中若股东为法人团体(如境外母公司),必须任命1名孟加拉国籍的代表董事签署文件并认缴股份。该代表董事需持有公司至少1%的股份,且其身份需通过公证文件验证。
责任主体明确:本地董事需对公司的税务申报、财务记录保存等合规事宜承担首要法律责任。
2、行业限制与外资比例影响
全资外资公司:若外资持股比例达100%(如外商独资企业),法律未强制要求本地董事参与管理,但需满足“代表董事”签署文件的程序性要求。
合资企业:若外资持股比例低于100%(如与本地企业合资),本地董事的任命可能成为合资协议的隐性条款。
3、特殊架构的豁免情形
代表处与联络处:非营利性机构(如市场调研、品牌推广)无需任命本地董事,但需每季度向BIDA(孟加拉投资发展局)提交活动报告。
分支机构:若外资公司以分支机构形式运营(如区域物流中心),法律未强制要求本地董事,但需满足“无资本要求”条件,且业务范围限于母公司核心业务延伸。
行业实践
1、董事资质与文件准备
资质要求:本地董事需为孟加拉国公民,年龄≥18岁,无犯罪记录,且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如管理经验、行业知识)。
文件清单:
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或国民身份证;
住址证明:水电费账单、银行对账单或政府出具的居住证明;
签字公证:需在孟加拉国公证处对签字样本进行公证;
股份认缴协议:明确本地董事持有的股份比例及认缴金额。
2、注册资本与本地董事关联
最低资本要求:私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BDT 100.000(约USD 900),但若涉及外籍员工,需实缴≥USD 50.000至孟加拉国境内账户。
本地董事持股影响:本地董事持有的1%股份需实缴,且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例如,某印度制药企业因本地董事的股份认缴资金来源不明,被NBR(国家税务局)调查,最终缴纳罚款并补缴税款。
风险规避
1、法律协议框架
公司章程(MOA & AOA):明确本地董事的权限与责任,例如限制其签署重大合同、处分核心资产等权限。
雇佣合同:与本地董事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薪酬结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股东协议:通过股东协议约定本地董事的提名与撤换机制,确保控股股东对董事会的控制权。
2、替代方案与风险对冲
委托代理:若无法找到合适的本地董事,可委托专业机构提供“名义董事”服务,但需通过法律协议明确其仅为名义角色,不参与实际管理。
ESG合规:制造业、化工等行业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本地董事可协助协调政府关系,降低合规风险。
税务优化:本地董事熟悉孟加拉国税法,可协助设计税务架构,例如利用双边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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