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全称马来西亚联邦,简称大马,马来西亚是一个新兴的多元化经济国家。经济在1990年代突飞猛进,为“亚洲四小虎”国家之一。
如今马来西亚已成为亚洲地区引人注目的多元化新兴工业国家和世界新兴市场经济体,很多企业家也选择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
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没在马来西亚有两类公司可以成立,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是无限公司。
两种不同类型的公司开设条件也是不一样的,以下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马来西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马来西亚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指拥有股本的公司可以成为私人公司(公司名字后面有’Sendirian Berhad’或’Sdn.Bhd’字眼,上市公司名字要有’Berhad’或’Bhd’字眼)。
马来西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1、公司股份的至少一人认购(公司法令第14条文);
2、至少一名董事;
3、有公司秘书:
由国内贸易合作社和消费事务部规定的专业机构成员;或由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发出执照的人
董事和公司秘书均应在马来西亚境内拥有其主要或唯一的居住地。
马来西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1、提交公司名称检索申请
必须进行名称搜索,以确定提议的公司名是否可用。请参阅“为公司取名和申请公司名指南”。所涉及的步骤是:
(1)填写并向SSM提交相关表格(要求提供名字可用性);
(2)为每个申请的公司名支付RM30费用。
如果拟议的公司名获SSM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可以保留三个月。
2. 公司注册文件
注册公司所需的文件(如下文B部分所述)必须在SSM批准公司名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给SSM,否则必须重新申请公司名字搜索(必须重复上述步骤(1)和(2))。
B. 交与SSM的公司文件
章程(以前称为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大纲)
章程原件(以前称为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大纲)印花税要100令吉,可在内陆税收局盖印花。
第一任董事和秘书的名字应被列在章程内(以前称为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大纲)。
认购公司股份者应在证人面前签署章程(以前称为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大纲)。
公司法令中第四附表的A表可以作为公司章程(公司法令第30条文)。
*注:要成立私人公司,公司章程应包含以下规定。
(i)限制转让公司股份的权利;
(ii)成员人数的限制 — 不超过五十人;
(iii)禁止邀请公众认购公司的股份/债权;以及
(iv)禁止公开邀请向公司存款。
表格48A(董事或发起人被委任前的法定宣言)
董事或发起人宣言:他/她不是破产人士;以及他/她没有因任何违法行为而被定罪和被监禁。
合规声明表格
该声明是说明已符合了公司法令的所有要求。它必须由处理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注册服务的公司秘书签署,该秘书的名字应被列入公司组织章程大纲里。
其他文件:
表格13A的原件。
SSM批准公司名的信函副本。
每位董事和公司秘书的身份证副本。
马来西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费用
根据2016年新的公司法令,每家公司申请注册时,一律要向SSM支付RM1,000的注册费。
根据1965年旧的公司法令,每家公司申请注册时,都应按照以下付款表付费:
至于成立无限公司的程序和所需公司文件,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同。 唯一的区别是,无限公司成员的责任必须在章程中(以前称为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大纲)中被规定为“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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