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股东董事为同一人需要登记SCR吗?_卓信在线问答
香港公司股东董事为同一人需要登记SCR吗?
香港公司股东董事为同一人需要登记SCR吗?
  • 提问者:布谷鸟
  • 2019-01-02
  • 回答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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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的。 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 “须登记人士”,即对该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自然人; “须登记法律实体”,例如:对该公司有重大控制权,并为该公司的股东的某公司。 如某人符合一个或以上的下述条件: 1.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如该公司没有股本,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分摊该公司25%以上的资本或分享该公司25%以上的利润的权利; 2.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25%以上的表决权; 3.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委任或罢免该公司董事局的过半数董事的权利; 4.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该公司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 5.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某信托或商号的活动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而该信托或商号并不是法人,但该信托的受托人或商号的成员,就该公司而言符合首 4 个条件中的任何 1 个条件。
  • 玙璠Jade
  • 2019-01-02 11:53:43
需要登记的,如果只有一位股东,那么该股东应作为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登记在册,如果近期还未办理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的企业要抓紧时间办理。
  • 墨迹了
  • 2019-01-02 11: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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